【灵璧人杂谈】 今天,我们从“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戴头盔”说起
发布时间: 2026-07-11 21:25
开篇先说两个案例——
其一是我姨哥的案例。
我姨哥今年77岁,家住灵璧县新汴河南岸不远处某某村庄,自从县里有关部门要求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戴头盔开始,一直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地先把头盔戴好后才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
某天他从家门口骑行电动自行车准备横穿公路时,看到公路对面的红灯亮了,便停了下来。这个时候,在他的左侧,有一辆大货车明明前方是绿灯也没有继续直行却缓缓地停了下来。
他向右看,没有一辆车过来,他向左看也没看到有一辆车过来,事后才知道,他在向左看的时候,视线被停在左侧的大货车给挡住了。
但是在当时,他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而是在对面红灯即将变绿的时候横穿了公路。
灾难发生了!另一辆大货车从南向北抢最后几秒绿灯快速行驶,等到大货车司机发现有人骑行电动自行车横穿公路的时候,立即急刹车,但是在时间上却来不及了。
我姨哥和电动自行车两分离——电动自行车摔倒在大货车前面,我姨哥摔倒在大货车两个前轮中间的位置。
我姨哥被紧急送医,三天后醒了过来——肋骨断了几根,头脑昏昏沉沉,但是命保住了。
事后得知,是他头上戴的头盔替他挡了灾——头盔被撞得稀巴烂。
前后左右相邻村庄的居民都说,他是已经发生过车祸的唯一幸存者,就连负责抢救他的医护人员也感慨,他是万分之一甚至十万分之一死里逃生的人。
这个案例的节点是,头盔粉碎自己拯救了主人。
其二是灵璧县城某小学教师的案例。
这个教师一贯遵纪守法,在骑行电动自行车之前,也是先把头盔戴好,然后才拧开电门骑行的。
仅仅只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他有急事出门没有顾得上戴头盔,却被机动车撞倒在地,虽经医护人员全力救治,但因伤势过重最终无力回天。
这个案例的节点是没有戴头盔。
诸如此类案例还有很多,这里不再列举。
有人会说,那是他们自己不小心,你看我就没事。
在灵璧县城,只要我出门就会看到,无论老城区还是新城区,凡是稍大一点的十字路口,都有警务人员在不厌其烦地对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人进行耐心劝导,有的态度温和一点,有的态度严厉一点。
我注意观察过不止一回,多数不戴头盔的人,经过提醒后能把头盔从车把上或车后面拿出来,象征性戴上几分钟,但是过了十字路口就又把头盔拿下来重新挂在车把上或放进车后储物箱里。
只有少数不戴头盔的人,经过提醒后能把头盔从车把上或车后面拿下来、拿出来一直戴着的,至于能不能戴到此番骑行终点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我视线之内他或她是一直戴着的。
至于那些没有把头盔带在身边的,几乎百分之百的人,对警务人员的劝导是不理不睬的,有的竟然面带微笑继续招摇过市,那招摇表情带有明显挑衅成份地在表明,我就不戴头盔了,你不也没怎么我吗?
也许我是一个悲悯情怀过重的人,抑或我也有这份闲心,反正我只要看到在十字路口一站就是几个小时的交通安全劝导人员,内心深处就泛起阵阵悲凉。
他们是为了你自己的出行安全才得罪你的啊,而你却报之以怪责、嘲讽、抵触甚至怒目相向、恶语相向等——我真的不知道你的底气从何而来。
我经过认真分析之后得出结论,不戴头盔人的心态大致有三——
其一,嫌麻烦;其二,除了冬天外,其它三个季节戴头盔有点闷人;其三,担心自己精心打扮的妆容被破坏。
这三个心态又可以归结为两点:一是任性,二是侥幸心理。
上述两点最终可以归结为一点——愚昧。
我知道,看到这里的读者,有的会骂我咒我,至少心里头也会感觉不舒服。
因为我对此感同身受。
1999年我首次去香港,首次乘坐出租车的时候发现司机不愿启动出租车,便催促他快点开车,到了这个时候他才硬着舌头要求我把安全带系上,不然他会被罚款的。
顿时,我感觉受了冒犯甚至受了污辱,但是没办法,只能入乡随俗,便愤愤然地系上了安全带,下车后又愤愤然地嘭的一声摔门而去。
后来,我每每想起那两个愤愤然,就感觉自己很愚昧、很无知也很无耻。
大概是在2010年前后吧,灵璧县城南关桥头自盘古开天地以来首次设立了红绿灯。
对此,过往车辆或行人仅仅只是感觉新鲜、好奇,却没有几辆车或几个人真正把它当作一回事,依然我行我素。
某一天,灵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动警力,在南关桥头4个路口拦截车辆或行人,要求他们绿灯行、红灯停。
开头几天的嘻嘻哈哈、用人力拉拽等很快就被车辆或行人的自觉行为取代了,随着时间推移,绿灯行、红灯停的车辆和行人越来越多,渐渐地养成了习惯、形成了气候。
接下来,治理酒驾、醉驾和要求驾驶员必须系安全带的规范路径,也大抵如此。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一段往事——
2006年,我在合肥市委组织部托管的安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举办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考试培训班听课的课堂上,听到来自北京的一位教授突然对学员的发问——谁能用最简洁的语言说出来“管理”的定义?
顿时,全场五六百人鸦鹊无声,虽经教授催促几遍,但是仍然没有人敢于站出来应战。
那个教授张狂起来,信口就说,看起来,安徽就是安徽啊!
那个时候的我,也是比较张狂的,尽管我跟省委省政府领导没有任何沾亲带故,但是眼里也是揉不进一粒沙子的,于是,我从课堂二楼后排站起来大声说——所谓管理,就是从无序到有序的过程。
我的大声说,经过学员们的口耳接力传递到达了教授的听觉神经系统。
一个无线话筒迅速来到我手里。教授问,请问您是做什么工作的,最好能说一下您的简历。
我没客气,毫不谦虚地回答,我来自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是一名公务员,当过兵,当过县委办公室工勤人员、打字员、秘书、秘书科长、副主任、镇长、书记、人事局局长,正在担任卫生局局长,回答完毕。
啊!我要向您请教了,失敬,失敬,一边说着,一边手持话筒向我的位置快步走来,当然我也迎了过去,同他握了握手,互相说了几句客气话之后便各就各位。
回到讲台的教授,迅速说了几句道歉的话,然后才接着讲课。
2006年,我考到了“中国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2007年,我考到了“中国注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在当时,我是安徽省自1949年以来第26个考取“中国注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人。
几年以后的某一天某个时辰,我经过灵璧县城南关桥头的时候,看到警务人员时不时地动手拉拽闯红灯行人的场面,触景生情地想起来我曾经在合肥说过的那句管理的定义,还真的就是“从无序到有序的过程”唻。
实践证明,这个世界的全部规则都是应运而生的,这个世界的运行秩序也都是依靠应运而生规则来维系的,如果没有了规则的约束,这个世界就会乱了套。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不愿意遵守规则,具体到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愿意戴上安全头盔,从而尽最大努力来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呢?
当然问题还是出在愚昧上,因为愚昧,所以任性,所以存有侥幸心理,只有到了最后时刻,灾难降临到了自己头上或自己亲属头上的时候,方才能够清醒过来。
这个清醒过来的感觉,仅仅只是活人才能有资格享有的,而那些生命体征已经消失的人,恐怕就没有这个资格了,至于到了另外时空里有没有这个资格,那也只有老天爷才能知道了。
勿庸讳言,人人都怕死,人人都想万寿无疆,然而事实却很残酷,太多太多的人,不是在用具体的自觉行为来呵护自己的生命安全或生命健康,而是任由自己的个性撒野,而是任由自己的侥幸心理作祟,从而用愚昧的方式离开了这个世界,或者,用愚昧的方式来验证法律法规条款的正确性和权威性。
比如,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开车不系安全带,酒后开车甚至醉酒驾驶。
比如,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等等等等。
他们因为愚昧不愿意知道,所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条款,都是用无数消失的鲜活生命换来的,甚至包括他们亲属在内的鲜活生命。
然而他们依然在任性,依然在受侥幸心理驱使,真是悲哀!
这在社会管理者看来也是很无奈的事情,很多乱象得不到治理,社会管理者便会遭受埋怨或指责,去治理了却又得不到理解和配合,真是左也不是右也不是,使得所有办法到最后、到最末端都成了没有办法。
在他们那里,遵守法律和法规,那是别人的事情,别人必须一丝不苟地遵纪守法,然而他们自己却可以例外,简言之,你必须,我则不必须。
但是他们在破坏规则、法律、法规方面,却又反过来了,简言之,我可以,你不可以。
其实他们不知道或者没能转过来向的是,作为社会管理者,应该做到的、能够做到的,社会管理者都做到了,他们不愿意配合那就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了,他们存心作死,那就让他们作死好了,这与社会管理者没有半毛钱关系。
其实他们到死也很难明白的道理很简单——这个世界上,不会因为有了谁而喧嚣,同理,也不会因为没了谁而冷清。
其实他们到死也很难明白的另外一个道理也很简单——这个世界上,神仙也不会提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一个会最先来到。
就像一句灵璧土话说得那样:早知道夜里濑尿(灵璧土话发音:lài sēi),晚黑还不睡觉了唻。
鉴于此,社会管理者问心无愧,就连我这样一个只读过几本书、只明白一些浅显道理的人,在手机屏幕上辛辛苦苦摁出来的这篇文字,有人看过以后也许会骂我、也许会咒我一样,我也是问心无愧的。
反倒是,问心有愧的,应该是那些面对法律、法规和规则没有敬畏的人。问题的关键在于,您不敬畏法律、法规和规则,那是您自己的事情,但是拜托您不要殃及无辜的人,比如那些老老实实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人等等。
总有一天,那些不戴头盔的人会为当下的行为感到羞愧的,就像十多年前南关桥头的车辆和行人嘻嘻哈哈闯红灯警务人员动手连拉带拽也制止不住后来回过头来看才觉得羞愧一样,就像1999年我在香港乘坐出租车不系安全带被出租车司机提醒后我还愤愤然后来每次回想起来都脸红脖子粗恨不得找条地缝把脸藏起来一样。
关于戴头盔,我之前在这里已经写过两篇文章,借此机会,我把它们的链接放在文后,有兴趣的看官,点击蓝色的文字便可以直接阅读。
就此打住。
其一是我姨哥的案例。
我姨哥今年77岁,家住灵璧县新汴河南岸不远处某某村庄,自从县里有关部门要求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戴头盔开始,一直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地先把头盔戴好后才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
某天他从家门口骑行电动自行车准备横穿公路时,看到公路对面的红灯亮了,便停了下来。这个时候,在他的左侧,有一辆大货车明明前方是绿灯也没有继续直行却缓缓地停了下来。
他向右看,没有一辆车过来,他向左看也没看到有一辆车过来,事后才知道,他在向左看的时候,视线被停在左侧的大货车给挡住了。
但是在当时,他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而是在对面红灯即将变绿的时候横穿了公路。
灾难发生了!另一辆大货车从南向北抢最后几秒绿灯快速行驶,等到大货车司机发现有人骑行电动自行车横穿公路的时候,立即急刹车,但是在时间上却来不及了。
我姨哥和电动自行车两分离——电动自行车摔倒在大货车前面,我姨哥摔倒在大货车两个前轮中间的位置。
我姨哥被紧急送医,三天后醒了过来——肋骨断了几根,头脑昏昏沉沉,但是命保住了。
事后得知,是他头上戴的头盔替他挡了灾——头盔被撞得稀巴烂。
前后左右相邻村庄的居民都说,他是已经发生过车祸的唯一幸存者,就连负责抢救他的医护人员也感慨,他是万分之一甚至十万分之一死里逃生的人。
这个案例的节点是,头盔粉碎自己拯救了主人。
其二是灵璧县城某小学教师的案例。
这个教师一贯遵纪守法,在骑行电动自行车之前,也是先把头盔戴好,然后才拧开电门骑行的。
仅仅只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他有急事出门没有顾得上戴头盔,却被机动车撞倒在地,虽经医护人员全力救治,但因伤势过重最终无力回天。
这个案例的节点是没有戴头盔。
诸如此类案例还有很多,这里不再列举。
有人会说,那是他们自己不小心,你看我就没事。
在灵璧县城,只要我出门就会看到,无论老城区还是新城区,凡是稍大一点的十字路口,都有警务人员在不厌其烦地对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人进行耐心劝导,有的态度温和一点,有的态度严厉一点。
我注意观察过不止一回,多数不戴头盔的人,经过提醒后能把头盔从车把上或车后面拿出来,象征性戴上几分钟,但是过了十字路口就又把头盔拿下来重新挂在车把上或放进车后储物箱里。
只有少数不戴头盔的人,经过提醒后能把头盔从车把上或车后面拿下来、拿出来一直戴着的,至于能不能戴到此番骑行终点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我视线之内他或她是一直戴着的。
至于那些没有把头盔带在身边的,几乎百分之百的人,对警务人员的劝导是不理不睬的,有的竟然面带微笑继续招摇过市,那招摇表情带有明显挑衅成份地在表明,我就不戴头盔了,你不也没怎么我吗?
也许我是一个悲悯情怀过重的人,抑或我也有这份闲心,反正我只要看到在十字路口一站就是几个小时的交通安全劝导人员,内心深处就泛起阵阵悲凉。
他们是为了你自己的出行安全才得罪你的啊,而你却报之以怪责、嘲讽、抵触甚至怒目相向、恶语相向等——我真的不知道你的底气从何而来。
我经过认真分析之后得出结论,不戴头盔人的心态大致有三——
其一,嫌麻烦;其二,除了冬天外,其它三个季节戴头盔有点闷人;其三,担心自己精心打扮的妆容被破坏。
这三个心态又可以归结为两点:一是任性,二是侥幸心理。
上述两点最终可以归结为一点——愚昧。
我知道,看到这里的读者,有的会骂我咒我,至少心里头也会感觉不舒服。
因为我对此感同身受。
1999年我首次去香港,首次乘坐出租车的时候发现司机不愿启动出租车,便催促他快点开车,到了这个时候他才硬着舌头要求我把安全带系上,不然他会被罚款的。
顿时,我感觉受了冒犯甚至受了污辱,但是没办法,只能入乡随俗,便愤愤然地系上了安全带,下车后又愤愤然地嘭的一声摔门而去。
后来,我每每想起那两个愤愤然,就感觉自己很愚昧、很无知也很无耻。
大概是在2010年前后吧,灵璧县城南关桥头自盘古开天地以来首次设立了红绿灯。
对此,过往车辆或行人仅仅只是感觉新鲜、好奇,却没有几辆车或几个人真正把它当作一回事,依然我行我素。
某一天,灵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动警力,在南关桥头4个路口拦截车辆或行人,要求他们绿灯行、红灯停。
开头几天的嘻嘻哈哈、用人力拉拽等很快就被车辆或行人的自觉行为取代了,随着时间推移,绿灯行、红灯停的车辆和行人越来越多,渐渐地养成了习惯、形成了气候。
接下来,治理酒驾、醉驾和要求驾驶员必须系安全带的规范路径,也大抵如此。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一段往事——
2006年,我在合肥市委组织部托管的安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举办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考试培训班听课的课堂上,听到来自北京的一位教授突然对学员的发问——谁能用最简洁的语言说出来“管理”的定义?
顿时,全场五六百人鸦鹊无声,虽经教授催促几遍,但是仍然没有人敢于站出来应战。
那个教授张狂起来,信口就说,看起来,安徽就是安徽啊!
那个时候的我,也是比较张狂的,尽管我跟省委省政府领导没有任何沾亲带故,但是眼里也是揉不进一粒沙子的,于是,我从课堂二楼后排站起来大声说——所谓管理,就是从无序到有序的过程。
我的大声说,经过学员们的口耳接力传递到达了教授的听觉神经系统。
一个无线话筒迅速来到我手里。教授问,请问您是做什么工作的,最好能说一下您的简历。
我没客气,毫不谦虚地回答,我来自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是一名公务员,当过兵,当过县委办公室工勤人员、打字员、秘书、秘书科长、副主任、镇长、书记、人事局局长,正在担任卫生局局长,回答完毕。
啊!我要向您请教了,失敬,失敬,一边说着,一边手持话筒向我的位置快步走来,当然我也迎了过去,同他握了握手,互相说了几句客气话之后便各就各位。
回到讲台的教授,迅速说了几句道歉的话,然后才接着讲课。
2006年,我考到了“中国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2007年,我考到了“中国注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在当时,我是安徽省自1949年以来第26个考取“中国注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人。
几年以后的某一天某个时辰,我经过灵璧县城南关桥头的时候,看到警务人员时不时地动手拉拽闯红灯行人的场面,触景生情地想起来我曾经在合肥说过的那句管理的定义,还真的就是“从无序到有序的过程”唻。
实践证明,这个世界的全部规则都是应运而生的,这个世界的运行秩序也都是依靠应运而生规则来维系的,如果没有了规则的约束,这个世界就会乱了套。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不愿意遵守规则,具体到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愿意戴上安全头盔,从而尽最大努力来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呢?
当然问题还是出在愚昧上,因为愚昧,所以任性,所以存有侥幸心理,只有到了最后时刻,灾难降临到了自己头上或自己亲属头上的时候,方才能够清醒过来。
这个清醒过来的感觉,仅仅只是活人才能有资格享有的,而那些生命体征已经消失的人,恐怕就没有这个资格了,至于到了另外时空里有没有这个资格,那也只有老天爷才能知道了。
勿庸讳言,人人都怕死,人人都想万寿无疆,然而事实却很残酷,太多太多的人,不是在用具体的自觉行为来呵护自己的生命安全或生命健康,而是任由自己的个性撒野,而是任由自己的侥幸心理作祟,从而用愚昧的方式离开了这个世界,或者,用愚昧的方式来验证法律法规条款的正确性和权威性。
比如,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开车不系安全带,酒后开车甚至醉酒驾驶。
比如,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等等等等。
他们因为愚昧不愿意知道,所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条款,都是用无数消失的鲜活生命换来的,甚至包括他们亲属在内的鲜活生命。
然而他们依然在任性,依然在受侥幸心理驱使,真是悲哀!
这在社会管理者看来也是很无奈的事情,很多乱象得不到治理,社会管理者便会遭受埋怨或指责,去治理了却又得不到理解和配合,真是左也不是右也不是,使得所有办法到最后、到最末端都成了没有办法。
在他们那里,遵守法律和法规,那是别人的事情,别人必须一丝不苟地遵纪守法,然而他们自己却可以例外,简言之,你必须,我则不必须。
但是他们在破坏规则、法律、法规方面,却又反过来了,简言之,我可以,你不可以。
其实他们不知道或者没能转过来向的是,作为社会管理者,应该做到的、能够做到的,社会管理者都做到了,他们不愿意配合那就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了,他们存心作死,那就让他们作死好了,这与社会管理者没有半毛钱关系。
其实他们到死也很难明白的道理很简单——这个世界上,不会因为有了谁而喧嚣,同理,也不会因为没了谁而冷清。
其实他们到死也很难明白的另外一个道理也很简单——这个世界上,神仙也不会提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一个会最先来到。
就像一句灵璧土话说得那样:早知道夜里濑尿(灵璧土话发音:lài sēi),晚黑还不睡觉了唻。
鉴于此,社会管理者问心无愧,就连我这样一个只读过几本书、只明白一些浅显道理的人,在手机屏幕上辛辛苦苦摁出来的这篇文字,有人看过以后也许会骂我、也许会咒我一样,我也是问心无愧的。
反倒是,问心有愧的,应该是那些面对法律、法规和规则没有敬畏的人。问题的关键在于,您不敬畏法律、法规和规则,那是您自己的事情,但是拜托您不要殃及无辜的人,比如那些老老实实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人等等。
总有一天,那些不戴头盔的人会为当下的行为感到羞愧的,就像十多年前南关桥头的车辆和行人嘻嘻哈哈闯红灯警务人员动手连拉带拽也制止不住后来回过头来看才觉得羞愧一样,就像1999年我在香港乘坐出租车不系安全带被出租车司机提醒后我还愤愤然后来每次回想起来都脸红脖子粗恨不得找条地缝把脸藏起来一样。
关于戴头盔,我之前在这里已经写过两篇文章,借此机会,我把它们的链接放在文后,有兴趣的看官,点击蓝色的文字便可以直接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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